來源:廣東速達進出口 編輯:進口報關清關 時間:2022年12月03日 13:04閱覽:次

進口礦泉水如何通關
1.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
小貼士:根據已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48號)相關要求,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貯存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注冊,其中18類產品(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需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注冊。
向中國出口礦泉水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可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關總署提出注冊申請,符合注冊登記條件的,準予注冊登記并在網站上對外予以公布。
2. 進出口商備案
海關對進口食品的進口商實施備案管理,進口商通過“互聯網+海關”向其住所地海關提交備案申請,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并對所提供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注冊和備案名單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公布。
3. 企業申報
海關對進口礦泉水企業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報關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受理報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報關。報關需提交的資料包括:
①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進口食品境外生產廠商注冊號、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口商備案號;
②原產地證書(證明)。
4. 海關檢驗檢疫
單證作業。進口礦泉水到達口岸后,海關根據監管需要對企業申報提交的檢疫證書及貿易單證的符合性進行審核。
檢查作業。海關根據監督管理需要,對進口礦泉水實施現場查驗及監督抽檢。
合格評定。進口礦泉水經海關合格評定合格的,準予進口。進口礦泉水經海關合格評定不合格的,由海關出具不合格證明;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由海關書面通知礦泉水進口商,責令其銷毀或者退運;其他項目不合格的,經技術處理符合合格評定要求的,才準進口。相關進口礦泉水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技術處理或者經技術處理仍不合格的,由海關責令礦泉水進口商銷毀或者退運。